平潭公安签发首张外国人口岸签证

2016-05-04 09:40:43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4日讯   昨日,来自澳大利亚的Frederick到达平潭澳前码头,平潭公安出入境口岸办证处为他办理了口岸签证。这是平潭澳前码头外国人口岸签证政策启动以来,迎来的首个办理口岸签证的外国人。

据了解,经国务院批准和公安部授权,平潭澳前码头外国人口岸签证于5月1日启动。业务开通后,由于人道原因、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或者具有其他紧急 入境需要并持有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证明材料的外国人或旅行社按国家规定组织入境旅游的,可向平潭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口岸签证。

申请口岸签证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个人申请口岸签证,由本人抵达口岸时向口岸签证机关提出申请;旅游团申请口岸签证,由组织邀请的旅行社向口岸签证机关提出申请。 二是邀请单位(个人)可以在外国人抵达口岸前代外国人向本地口岸签证机关提出申请;代外国人向非本地口岸签证机关提出申请,可通过本地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为转交。

按照规定,口岸签证机关对个人签发一次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天,停留期限不超过30天的相应种类签证;对外国旅游团签发一次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5天、停留期限不超过30天的团体旅游签证。

“平潭澳前码头口岸签证业务启动后,对外国人来平潭进行旅游、紧急商务或者其他事由入境提供了非常大的便利,将助推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入境管理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胡志勇说。

(周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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