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林依姆的烦心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1日讯 最近,福清七旬林依姆为了房子的事烦透了。
林依姆的房子位于福清市区清展花园小区,这套房子是多年前她与老伴辛辛苦苦用几十年攒下的积蓄买来的。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价,现在这套房产已翻了好几番,少说也能值个大几十万元。
可是,近一年来,林依姆被这套本属于“自己”的房子搞得焦头烂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林依姆讲,两年前,老伴在过世前与她商量:“孙子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不如我们把这套房产转到孙子名下,有个房产名声也好,也更容易娶妻。”
“当时想想,孙子也是我们一家人,转给他也可以吧,这样也能完成老伴的心愿。”林依姆说,当时为了“保险起见”,自己还要求孙子签个承诺书,约定不能把房子卖掉。
该承诺书是2014年3月签的,承诺人张某,即林依姆的孙子。该承诺书上的大致意思为:本人低价承让祖父母的房屋后,在祖父母在世期间,绝不将此房屋转让给他人,任由祖父或祖母居住。若有违反,亲属们都有权提出任何异议,并主张合法权益。
“可现在再回头看看这个承诺书,感觉很可笑,信誓旦旦的承诺也成了‘一纸空文’。”林依姆长叹了一口气说,在老伴去世一年左右,孙子竟偷偷背着她将房子卖了,“当时知道这个情况后我就找他理论,他不是躲着我就是不接我电话。”去年12月,焦急的林依姆还不惜花几十万元重新将房子买回。
“期间,虽然亲属们对张某这种不孝的行为感到义愤填膺,但也拿不出更好的办法来。”林依姆说着说着,渐渐红了眼眶。
虽然房子买回了,但张某依然一直谋划着要将房产卖掉变现,这让林依姆很心寒。“我买回房子后,就想着把房产证重新转到自己名下,这样我才踏实和安心。”林依姆说,可是一说起房子改名的事,孙子就含糊其辞,现在人也找不到了,打他电话也是说不上几句话就很不耐烦地挂了。
林依姆说,当初她和老头子愿意将房子转给孙子,是他们老两口相信孙子的承诺。但现在情况变成这样,给她的打击很大,“其实,这个房子迟早都是孙子的,就是希望孙子能在我在世期间不要将房子卖掉,不然我一个老人家要住到哪里去?”
现在,林依姆最担心的就是,房子还没有过户到她名下,孙子可能会以户主身份办理房产证挂失,然后再将房子卖掉变现。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孙子的举动让林依姆很是心寒,她担心自己今后会居无定所,为了这事她整天茶饭不思。她究竟该如何是好?
听听律师怎么说
对于这种情况,林依姆应该怎么办呢?记者就此咨询了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陈少文律师。陈律师告诉记者,以林依姆的情况看,即使孙子写了承诺书,也是没办法阻止不知情第三方善意的购买房子,孙子目前作为房子的唯一合法拥有者,有权自行处理房产。
陈律师建议,这种情况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在孙子在场的情况下,将房产证改为林依姆的名字,或者在房产证上加上林依姆的名字。要么,就是采取退而求其次的方法,当孙子要卖房时,有意的购房者肯定会上门验房,林依姆就把家里的实际情况告知第三方,让他们打消买房的念头。
“或者,林依姆可以根据当初孙子签订的承诺书,与孙子对簿公堂,讨回公道。”陈律师说,这也是大家最不愿意看到的办法。
(本报记者 陈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