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旺角一号”地下停车位引发质量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3日讯
在房价最高的时候买了一套房子和一个车位,光停车位就花了33.8万元。2年后终于等来了新房和车位,但面对停车位一系列“坑爹”的问题,龙岩“旺角一号”小区的业主陈女士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10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陈女士家所买的编号为C2105的停车位,只见现场杂乱无序,施工废弃材料散落四处。
车位过窄
开发商凿框架柱腾空间
“这个停车位的价格在龙岩是天价,当时冲着今后停车便利咬牙买了下来。”但让陈女士没想到的是,两个月前,房子和车位一并交付,刚拿到手的车位却让她傻了眼。“车位一侧不仅多出了一些公用消防设施及排水设施,车位一角的框架柱还突出许多,严重妨碍了停车。”陈女士丈夫陈先生对自己的车位很不满意。
“车位建筑面积33.88平方米,除去公摊面积17.34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已达到15.59%,远超出合同约定的3%。”陈先生告诉记者,当初在购房合同里没有约定停车位长度和宽度,开发商也没有在合同附上停车位平面图和公共部位的构成说明。而他认为,这个车位的划线“很成问题”。陈先生表示,开发商把墙内部分、框架柱都划到停车位内,而且最小净宽仅为2.37米,小于住建部批准的《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2.4米。“我们反映了这个问题后,开发商的做法就是简单粗暴地把框架柱的踢脚线和钢筋水泥保护层凿除共3厘米,来偷换概念。这样削掉钢筋的保护层,让整栋楼的业主都感到担忧。”记者在现场看到,开发商把框架柱的踢脚线和保护层凿除后,侧面目视就能发现柱子顶部向内凹的曲线幅度明显。“我交付了停车位的所有费用,这个车位就是属于我的财产,开发商竟然擅自把车位一侧的排水管拆除,还凿除了框架柱的踢脚线1厘米和钢筋保护层2厘米。”陈女士很是愤懑。
针对陈先生等业主提出的质疑,相关部门也给出了答复。记者在陈先生提供的材料中看到,9月24日,新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富兴广场质量问题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龙新建2015368号)中指出:“由你司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地下室二层H2轴交92-102轴框架柱的截面尺寸、钢筋保护层厚度、混凝土强度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提交原设计院,由设计人员对该框架柱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给予确认,若不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由设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你司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修补。”
陈先生细数了这个车位的缺陷:“除了宽度不够,排水沟和集水井也都位于车位的划区之内算成停车位面积,谁愿意把车天天停在这些潮湿的水沟上?再好的车长期这么受潮,不坏才怪。再说,指不定哪天水泥盖就压坏了,车位塌陷造成的损失谁负责?开发商卖房时隐瞒了真实情况,早知道这样,我们肯定不会买。”
同为“旺角一号”业主的章先生从事建筑行业几十年,他告诉记者:“开发商凿除框架柱砂浆保护层的做法,钢筋裸露的部位,一般外行人还真看不出来。由于刚交付不久,造成的楼栋结构和安全不明显,但是这会造成业主内心的恐慌和未可预知的安全风险。”
避重就轻
监管部门顾左右而言他
对于福建德兴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态度,陈先生表示非常气愤。“38万元一个车位,面积不够的话,开发商调换一个就行了,现在闹到这一步,这个车位我肯定是不想要了,现在只想退还车位拿回当初买车位的钱以及产生的利息。开发商当时在龙岩街头漫天宣传的‘五星级的住宅品质’,其实连安置房都不如。”
针对“旺角一号”楼盘地下停车位存在的问题,10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龙岩市新罗区龙腾路西侧水韵华都一号楼福建德兴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的销售总监许小姐告诉记者,集团负责人都不在公司,要再约时间接受采访。10月9日上午,记者接到许小姐电话说“集团领导表示,这件事情以法院的判决结果为准,我们不方便说太多”。
随后,记者就停车位划线规范和公共设施占用一事,来到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车位测量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没有执法权,国家标准对车位面积没有详细规定,细则很少。车位划线问题在龙岩尚属首例,很少见,在楼层的车位划线、共用面积的划定比较好裁定,地下车库则是很难,具体车位的划定应按照双方合同的规定实行。”
随后,记者又来到龙岩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的政策法规科寻求解释,该科室的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到龙岩市住建局了解,因为他们只是根据材料证件是否齐全给予审批,具体面积和测量问题归住建局管,他们不清楚。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市住建局了解情况,住建局(二)科室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只管开发商的行为,且这个事情他们已经处理了,就是要求业主和开发商请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再根据结果来商议处理办法。具体设计和规划问题归区规划局管理,工程的验收归区质检局管。
分歧问题
违约违规究竟谁来管?
针对陈先生停车位的诸多疑问,数位律师给出了明确解释。
吴沛浩律师事务所陈硕律师对停车位能不能进行调换给出自己的看法,开发商在规划图纸上没有标明这些公共设施占用车位面积,是不合法规的。开发商把框架柱保护层凿除的行为,如果没有得到规划局的文件批准或住建局开具的处理意见也是不合法的。因此造成其他业主的不安,业主们可以向房地产监管部门投诉,完全可以维权。然而,停车位划线过窄,车位面积未达到标准严重影响使用的,能通过整改和赔偿解决,就达不到‘合同目的根本不能实现’的条款,该停车位业主要求解除合约是不容易的,要求调换车位则是变更合同条款,需双方同意才能进行。因此,陈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的许水清律师对陈先生最希望得到解决的退还款项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如果开发商交付的停车位和合同不符,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与开发商的合同没有约定车位的面积、范围,那也得符合国家的规定,不能少于2.4米宽,因此开发商的行为也违约了。开发商为了达到和满足停车位的要求,把框架柱的保护层凿除等于是损坏了整栋楼业主的权益,框架柱对整个楼体的质量产生重大的影响,有关建设和规划部门应该给予处罚或恢复原状,以达到设计和国家的要求。在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下,导致业主不能正常停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购置车位的款项。
(海峡法治在线记者 福建法治报记者 邓炳秀 陈章群)